發(fā)文部門:國家稅務總局 發(fā)文字號:國稅發(fā)[2000]20號 日期:2000-01-24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以下稱CTAIS)通過總局CTAIS項目管理組和開發(fā)方的共同努力,經過《稅收征管業(yè)務規(guī)程》修訂和《市局級稅收征管業(yè)務需求》編寫、軟件需求編寫和評審、封閉性開發(fā)、測試等階段,于1999年9月開始在遼寧省沈陽、浙江省蕭山兩市國稅局試運行,預計到2000年春節(jié)前后CTAIS具備推廣應用條件。根據總局在1999年12月世貸項目試點單位工作會議上的部署,CTAIS2000年將在世行技援項目的城市推廣應用。為確保推廣應用工作順利進行,特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保障推廣工作
CTAIS推廣應用是國家稅務總局的一項跨世紀工程,是2000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因此,為保障其高效如期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將設立由國家稅務總局許善達副局長任組長、有關司局領導參加組成CTAIS推廣應用領導小組,并下設CTAIS項目管理組,組長及成員由領導小組確定。CTAIS項目管理組的主要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推廣應用計劃的制定和落實;負責推廣應用工作的部署、調度和協調;負責對推廣應用實施小組及技術支持中心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負責向領導小組請示和報告。
具體推廣應用工作由CTAIS項目管理組領導下的推廣應用實施小組和聯想公司的技術支持中心負責。
(一)推廣應用實施小組的主要職責是:CTAIS推廣應用的業(yè)務及技術指導和把關;應用CTAIS單位的業(yè)務、技術和操作培訓;組織實施CTAIS的完善和優(yōu)化;對應用單位提交的軟件優(yōu)化要求和二次需求進行確認;督導開發(fā)方對CTAIS的優(yōu)化和修改;應用單位應用前準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落實;應用單位硬件、網絡等的評估和確認;
(二)技術支持中心由聯想公司負責人員的組織調配和確定項目經理人選,主要職責是:組織技術力量對CTAIS作不斷的完善和優(yōu)化;及時響應,完成由業(yè)務組提交的優(yōu)化和完善軟件的需求及應用單位的二次開發(fā)需求;技術實現手段上,要有前瞻性,在完善現有軟件時,還要考慮延伸開發(fā)到省局、總局的技術銜接,并探討在CTAIS之中利用先進的開發(fā)工具,實現更多的功能需求。
CTAIS的應用工作量大,質量要求高,技術難度大,時間緊,為保證CTAIS應用的順利,各應用單位要確保強有力的領導,成立由局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領導CTAIS的應用工作,制定并指導實施應用方案;部署落實各項應用工作,分階段檢查應用工作的完成進度和質量;負責向上級請示匯報應用工作的情況;負責組建專門工作小組;統一協調各工作小組的工作;調配CTAIS應用中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為確保推廣應用工作落到實處,務必成立以下專門的工作小組:
(一)綜合協調組
主要職責:
1.負責總體工作方案和計劃的起草與組織落實;
2.負責對業(yè)務組和技術數據組的應用工作協調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檢查和考核;
3.負責應用工作的調度,具體工作的部署;
4.負責向領導小組請示、報告和其他對外聯絡工作;
5.負責擬定總體的培訓方案,統一部署和落實培訓工作;
6.制定新老系統的切換方案;
7.負責應用報告的編寫。
(二)業(yè)務組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具體的應用業(yè)務工作計劃;
2.根據總局的《稅收征管業(yè)務規(guī)程》和《市局級稅收征管業(yè)務需求》,擬定重組稅收征管業(yè)務流程和優(yōu)化稅收征管機制的方案;
3.制定全局的崗責體系;
4.研究和落實表證單書的完善和應用;
5.負責編寫應用業(yè)務情況報告。
(三)技術數據組
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具體的應用數據審核和補正工作計劃;
2.負責指導對老系統基礎信息的審核和補正;
3.對實行新老系統數據轉換的,負責編寫新老系統代碼對比、對應關系及分析報告;
4.在技術單位的配合下,負責制定并實施新老系統數據轉換方案;
5.配合總局推廣應用小組,對網絡和硬件進行評估;
6.負責新老系統數據的對比,編寫CTAIS應用數據情況的報告;
7.負責編寫CTAIS應用技術情況報告。
二、時間安排
計劃利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世行技援項目的城市推廣應用CTAIS系統,考慮到硬件到貨時間與技術支持的協調統一,擬分四批推廣。
第一批:無錫市國稅局、湘潭市國稅局、北京市海淀區(qū)國稅局、海口市國稅局。啟動時間2000年1月,正式使用CTAIS時間為4月1日。
第二批:牡丹江市國稅局、青島市國稅局、唐山市國稅局、武漢市國稅局。啟動時間2000年4月1日,正式使用CTAIS時間為7月1日。
第三批:大連市國稅局、成都市國稅局、佛山市國稅局、福州市國稅局。啟動時間2000年7月1日,正式使用CTAIS時間為10月1日。
第四批:營口市國稅局、煙臺市國稅局、洛陽市國稅局、宜昌市國稅局、上海市閘北區(qū)國稅局。啟動時間2000年10月1日,正式使用CTAIS時間為2001年1月1日。
三、推廣步驟
(一)全體動員、廣泛發(fā)動,充分認識應用CTAIS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CTAIS是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主體軟件,它的應用是實現依法治稅的迫切需要,是加強稅源監(jiān)控的內在要求,是實現稅收征管規(guī)范化、現代化、信息化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全國四級稅收信息網絡的基礎。在推廣應用中將涉及各方面的工作和人員,為此各應用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動員,為保證CTAIS應用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思想基礎。
(二)培訓
CTAIS區(qū)別于其他軟件的最明顯之處,是它集決策、管理和操作于一身,為此培訓工作將針對不同的對象開展,分業(yè)務、設備及系統軟件、SYBASE數據庫及POWER BUILDER開發(fā)工具、CTAIS操作及安裝維護等多項培訓內容分層次分批開展。其中,培訓重點將放在業(yè)務與CTAIS操作培訓上,具體詳見會議材料《世貸項目試點單位培訓計劃》。
1.培訓時間和地點:
第一批推廣應用CTAIS4個城市的業(yè)務培訓于2000年1月在浙江蕭山舉行,時間為10天。
其他三批將在啟動后首先進行培訓,具體時間另定。
2.業(yè)務培訓內容:
(1)《基層稅收征管業(yè)務規(guī)程》;
(2)《市局級稅收征管業(yè)務需求》;
(3)CTAIS操作;
(4)CTAIS應用的前期準備工作概述。
3.培訓對象:
(1)決策、管理層:應用城市的各級局長、處長、科所長等。
(2)操作層:各業(yè)務環(huán)節(jié)中的業(yè)務骨干。
4.培訓方式:
對第一批四個應用單位,擬采取由總局對決策、管理層和操作層進行直接培訓和進行師資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其他三批應用單位由總局承擔師資培訓,全員和對納稅人的培訓由各單位自行負責。
(三)應用前的準備
1.總局對各應用城市的現用軟件、環(huán)境(包括硬件和網絡)等進行實地考察和評估,確定各單位數據分布模式和新老系統基礎數據的結轉形式及運行環(huán)境的保證程度?疾鞎r間為,第一批四個應用單位將于1999年12月中旬進行考察,其他三批應用單位啟動前完成實地考察,具體時間另定。
2.考察結束時向應用單位提供一套CTAIS的演示版,作為自行組織培訓和演練的教材,同時也是進行數據準備等工作的樣板。
3.各批應用單位應按照總局的要求,擬定并在使用CTAIS前30天向CTAIS項目管理提交本地的《推廣應用工作方案》、《崗責體系》、數據補正、初始設置、環(huán)境準備等方案或實施辦法,具體詳見附件《CTAIS推廣應用準備工作要求》;總局將對各地的準備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合格的進入試運轉階段。
(四)試運轉和運轉
1.根據總局批準的《推廣應用工作方案》和驗收通過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安裝調試CTAIS,并進行數據的初始處理和接轉。
2.CTAIS進入試運轉,即老系統在前臺,新系統在后臺,新老系統數據進行對比分析。
3.新老系統磨合一個周期(一般為1~2個月),將CTAIS推向前臺,進入正式運轉。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CTAIS應用的意義和作用,各級局一把手要親自掛帥,作為2000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同時每個領導同志要首先學會CTAIS的操作,只有這樣才能在高度發(fā)展的信息時代中進行有效的管理、指揮和決策。
(二)培訓要選派業(yè)務精、責任性強、有一定授課能力,最好能有一至二名技術與業(yè)務兼容性人才參加,同時要兼顧管理服務、征收監(jiān)控、稅務稽查和市局級需求等各方面的管理和操作。
(三)《CTAIS推廣應用準備工作要求》中的各項工作各應用單位需提交書面文檔報總局征收管理司,所寫文檔必須切合實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為保證試運轉的順利進行,新老系統數據必須一天一對,發(fā)現問題,及時分析解決,以免積重難返,延誤推廣進度。
(五)CTAIS的應用初期,有新老系統的并行過程。會給各應用城市帶來工作量的增加和壓力的增大,請各單位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合理分配人力資源。
(六)由于CTAIS開發(fā)時間較短,在軟件的試運轉和運轉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請各應用單位要正確對待,對發(fā)現的問題共同研究,及時解決。
推廣應用的準備工作要求及其3個附件、培訓計劃、軟硬件設備與數據庫系統集成工作實施計劃及其2個附件均以世貸項目試點單位工作會議所發(fā)材料為準,不再另附。